- 选择「按时间计算」或「按客流计算」。
- 时间法填写每日营业时长、平均就餐时长和餐桌数量;客流法填写每日总客人数、每桌平均人数和餐桌数量。
- 点击「计算翻台率」查看翻台次数、接待桌次、四项运营指标和综合评估,可复制完整报告或下载 TXT 文件。
- 「示例」会填入当前方式的示例并计算;「清空」会重置全部输入、计算方式和结果。修改输入或切换方式后,需重新计算。
本工具将翻台率表示为每天每张餐桌的使用次数,包含首次接待,不额外减去一次。
- 时间法:理论翻台次数 = 营业时长(小时)× 60 ÷ 平均就餐时长(分钟);理论接待桌次 = 理论翻台次数 × 餐桌数量。
- 客流法:估算接待桌次 = 总客人数 ÷ 每桌平均人数;实际翻台次数(估算)= 估算接待桌次 ÷ 餐桌数量。
- 时间法:营业 10 小时,平均就餐 60 分钟,共 20 张餐桌,理论翻台次数为 10.00 次/天,理论接待桌次为 200.00 桌次/天。
- 客流法:每日接待 240 人,每桌平均 3 人,共 20 张餐桌,实际翻台次数(估算)为 4.00 次/天,估算接待桌次为 80.00 桌次/天。
以下算法沿用 1K 工具箱翻台率计算器 的简化参考规则:
| 指标 | 计算规则 | 统计口径 |
|---|
| 日接待能力 | 时间法:翻台次数 × 餐桌数量,向下取整;客流法:总客人数 | 时间法单位为桌次/天,客流法为实际接待人数/天,两者不可直接比较 |
| 利用率(参考值) | 翻台次数 ÷ 6 × 100%,最高 100% | 以 6 次/天为参考基准,不是实际座位占用率 |
| 高峰时段翻台(估算) | 全天翻台次数 ÷ 3 | 假设高峰占全天次数的三分之一,不是实测高峰翻台次数 |
| 效率评分(参考值) | 翻台次数 × 20,四舍五入,最高 100 分 | 仅按翻台次数生成,不是全面经营评分 |
综合评估将翻台次数分为优秀(≥ 4)、良好(≥ 2.5)和偏低三个档位;参考利用率分为较高(≥ 80%)、中等(≥ 60%)和较低三个档位。翻台次数低于 3 或参考利用率低于 70% 时,会提供服务流程、出餐、座位布局或预约方面的建议。
基准对比使用 3 次/天,仅作为参考网站设定的比较值,不能视为经核实的行业平均水平。时间法的评估针对理论效率,实际经营仍需结合客流数据判断。
例如营业 24 小时、平均就餐 30 分钟、12 张餐桌时,理论翻台次数为 48 次/天,四项指标分别为 576 桌次/天、100%、16.0 次和 100 分。
- 营业时长需大于 0 且不超过 24 小时,就餐时长需大于 0;餐桌数量为正整数,总客人数为非负整数,每桌平均人数至少为 1,允许小数。
- 时间法是餐桌持续使用的理论估算,未考虑空桌、清台、候客和高峰低谷差异,不能直接作为实际经营表现。
- 客流法需采用同一天、相同堂食范围的数据。每桌平均人数应按每批使用一张餐桌的客人统计;拼桌或多人使用多张餐桌时,应统一统计口径。
- 翻台次数和接待桌次保留两位小数;日接待能力的时间法结果向下取整,利用率取整数百分比,高峰翻台保留一位小数,效率评分取整数。边界评估使用未舍入值。
- 数字输入框支持增减操作:餐桌数量和总客人数按整数输入,营业时长、平均就餐时长和每桌平均人数支持小数。失焦时控件会将数值限制在允许范围内;空值和非正时长仍需补全后计算。
- 翻台次数应结合餐厅类型、客单价与服务体验比较,不宜单独判断经营优劣。所有计算均在浏览器本地完成,不上传经营数据。